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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查收!这份“襄城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待签收
2024-12-21 16:36:00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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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高强)12月20日,襄城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向全区各用人单位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各用人单位在2025年“元旦节”“春节”来临之际,充分保障全区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全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助力我区“首善之区 精致襄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提示函要求各用人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广大职工的节假日和工作时间,不得随意解除职工劳动合同、违法超时加班、恶意欠薪、违法裁员、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侵犯女职工特殊权益和损害职工健康等,要依法依规保障广大职工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要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要对劳动报酬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主动整改欠薪隐患。发生工资争议时,要及时与职工协商解决,基层工会要积极、主动作为,引导职工依法依规理性维权,确保工资争议及时解决。

提示函强调各用人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及时组织安全专家、安全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等专业力量进行自我“体检”,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及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查缺补漏。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技能的学习培训,提高劳动者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提示函指出户外劳动者用人单位要为从事户外劳动的职工(农民工)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劳保用品和设施设备,要采取防严寒、防凝冻及应对极端天气的应对措施,营造安全舒适的户外工作环境,要对因职业原因不适宜从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岗位调整,最大限度地避免劳动者因长期户外工作而引发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发生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做到积极协商解决,主动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并通过沟通、提示、调查和监督把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职工维权服务热线:0710-3607796进行维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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